Tuesday, November 18, 2008

砍脚趾避沙虫

小时候,常常听大人们说砍脚趾避沙虫。这句话要是用广东话说起来就更传神了。待长大了些,我才把这话中的智慧搞明白。我小时候住在乡村里头,大人们都是到农田或耕地里工作的。长时间把脚都浸泡在污泥中,工作完后回到家里,要是没把这脚指缝间的污泥清洗干净,脚趾之间便会出现糜烂的症状,奇痒无比。

这类皮肤病由于很难根治,再加上那令人难受的痕痒,于是常有人笑说,不如把十根脚趾头砍断,来个一了百了。可是,为了要减去那阵阵的痕痒而平白失去了十根脚趾头,这太划不来了吧。如此再简单不过的小道理,别说是乡间的叔叔婶婶们,我想就连小朋友都知道什么叫舍本逐末,得不偿失。可惜的是,偏偏我国的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却没懂。

总警长说,为了减少国内日益猖獗的攫夺案,警方可能会向政府建议禁止电单车进入国内各大城市。其原因在于,许多的攫夺案都是由在城市内寻找猎物的电单车骑士或后座乘客所为。

试想想,一位月入低至800零吉的国民,在公共交通系统一片混乱的马来西亚各大城市内,就只能以部电单车代步,才得以准时上班。除了必须忍受日晒雨淋,还得吸入大量污浊的空气,更要冒着马路如虎口的性命威胁。要不是真没有别的办法,谁又愿意在国内的各大城市骑电单车呢(当然,飙车党员除外)?这总警长的一声令下之后,是叫他们都去借贷买辆性能不差的国产车,还是叫老板们多多体谅乘塔公共交通的员工,迟到一律不扣人工。

攫夺案日渐严重的主要原因,是否在于我们让不让电单车进入市区,这不说你我都心中有数。君不见,每天从星柔长提此岸开往彼岸的电单车数量是令人咂舌的。可彼岸的攫夺案增加了吗?此岸的犯罪率减少了吗?

总警长此举,不正是砍脚趾避沙虫,因小失大的最佳典范吗?

2 comments:

eHeart said...

我上星期已跟Steve谈起这好笑的事,真不解高职位的人竟会想出这么低能的... 唉!不提也罢!

Xiu Juan said...

Steve应该很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可以选出这样的政府吧。